浙大培训
当前位置:首页 > 浙大培训 > 浙大动态

第三届中国国家制度研究高峰论坛在杭州举行

发布日期:2023-04-03<>访问次数:394次

  4月2日,第三届中国国家制度研究高峰论坛在杭州举行,论坛主题为“新时代新征程的国家制度建设”。浙江大学党委书记任少波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论坛学术报告。浙江大学副校长黄先海主持论坛开幕式。

  任少波指出,本届论坛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聚焦新时代新征程的国家制度建设,对深化、拓展、创新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理论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浙江大学坚定不移地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要,打造了以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制度研究院等为代表的一批高端智库,正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国家制度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形成领域性优势,取得越来越多重要智库成果。浙江大学将进一步建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不断推进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研究贡献浙大智慧和浙大力量。

  张文显表示,本届论坛从学理与实践结合的角度,在多个领域总结了国家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问题。这其中既包括对党的法律制度构建、国家制度体系建设等根本性制度的总结与阐释,也包括对民生保障制度等重大制度的归纳与拓展,还有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均等化、医疗体系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数字法治等国家治理急需制度的凝练与创新。本届论坛为深化和拓展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形成了一批重要成果,呈现了重要学术贡献,是一场意义重大的学术盛会。

  浙江省政协常委、浙江省社科联主席盛世豪出席论坛并讲话。盛世豪表示,在“两个百年”新征程上,立足全面推进国家制度体系与治理机制现代化这一时代坐标,相关一系列改革和探索都蕴涵着极为深刻的理论价值和实践逻辑,也对我们开展相关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为理论创造、学术创新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

  在本届高峰论坛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谦围绕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与实践作了主旨讲话,并着重就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实践的重要意义、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展开了论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农工党十七届中央副主席吕忠梅围绕“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命题与环境法治发展作了主旨讲话,并重点就“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提出、法理内涵、法治实践要求等进行了阐释。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浙江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李林,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史晋川,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组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首席专家郁建兴,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周叶中,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冯果,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金维刚分别作主旨报告。各位专家从不同视角对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等一系列重要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论坛同时向征文获奖者颁奖,并就获奖论文展开交流。本届高峰论坛自启动征文活动以来,征集到研究论文75篇。经专家评审,共有19篇论文获第三届中国国家制度研究高峰论坛论文奖。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曹士兵主持获奖论文交流与点评环节。

  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教育部社科委、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以及浙江大学本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论坛征文作者、全国各地理论工作者和高校师生参加了本届高峰论坛。

  本次高峰论坛由浙江大学主办,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浙江大学北京研究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共同承办。会议期间还举行了“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丛书”作者团队工作会议。

(文字来源:浙江大学北京研究院)

Copyright © 2012,School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Zhejiang University All RightsReserved.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 电话:0571-8697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