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个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浙江在生态经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城乡协调发展和全民行动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开创性工作。
▪在生态经济方面: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提出“数据强省”,是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还有由陆域和海洋锚地组成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811”系列行动和“五水共治”,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和“美丽河湖”、清新空气示范区,实施“清洁土壤行动”,提出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标准,探索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方面:包括水权交易案例(东阳—义乌水权交易),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实践(新安江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飞地经济”开发区(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全覆盖,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开化县获批全国县级“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绍兴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
▪在城乡协调发展方面:是全国首个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打造全域“大花园”的省份。
▪在全民行动方面:是全国首个设立省级生态日的省份。